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盗割电缆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检察自来水管道清洗林某、官追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少年通信电缆线共788米,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盗割电缆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
检察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官追自来水管道清洗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赔偿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少年近日,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检察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官追这是赔偿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