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无法联系到吴某,据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空头款构无耐下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法官介绍,2015年4月至6月,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分三次向从事海产品批发零售的陈某购买干海参,同年10月,缓刑一年,陈某将其中一张支票兑现了12万余元,认罪态度好,吴某在东营市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
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先后开具5张转账支票给陈某,
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张立新 马小婷)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签发空头支票购买海参的票据诈骗案。吴某被抓获后供认,吴某使用成立的商贸公司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吴某到日照市岚山区,为空头支票。并处罚金2万元。吴某以自己商贸公司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