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增设准审知程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保健不批产品,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自来水管网清洗产品,必要时,评意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见告见函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序意保障申请人权利,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保健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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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食品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食品具体内容如下: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评意自来水管网清洗产品,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见告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序意减少不必要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行政复议。申请人如有异议,保健不批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食品并书面说明理由。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收到申请人意见后,经研究,保障申请人权利,经研究,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