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责令被告人高某平退赔被集资人的损失。同样以投资工程需要资金为由,至今还有八千余万元未还给90多名市民。游某娟等人以投资煤矿、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高某平把集资到的资金一部分投资到高某处赚取利差,
法院审判,集资金额达到1亿多元人民币。向高某平借款,于2008年3月至2012年11月期间,被告人高某平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被告人高某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市民就向高某平要回本金和利率,本案造成被集资人损失惨重,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平潭县人民法院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投资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