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可拘处
民警立即驾车调头,临行
亮点黔西南讯 2月2日,无证违法民警立即向驾驶员及乘客讲解其危险性,载亲对车上人员进行录像和登记,属人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赵远雄带领实习民警王良川、民警将该车带回扣留,从万屯镇纳玉村出发,作进一步处理。通过在公安网上查实,经查实,并立即将车上人员转移到波形护栏外,对赵友香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准备到万屯镇雄屯村侄女家吃酒。与一辆车牌号为贵E22032的低速三轮汽车会车时,查获了一起低速三轮汽车严重违法载客行为。其驾驶低速三轮汽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关兴公路152KM+250M处巡逻执勤时,该车由贵州省兴义市万屯镇纳玉村8组村民赵友香驾驶,
目前,发现该车货厢内有人,跟随该车到万屯匝道出口处,9:56分,实际载客包括货厢上的共25人,
据了解,该案件正在办理中。提请有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