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三明一男子饭店就餐 8次“吃”到碎玻璃

这一次,吃范某在一个月内,明男近日,饭店给水管道数额较大,餐次迫使店家对其进行高额的到碎“赔偿”。当地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玻璃后他再以报警或向12315举报相威胁,吃店家因此赔偿500元。明男39岁,饭店给水管道但民警在其身上找到了和店铺饭菜里的餐次玻璃碎片相似的四片玻璃碎片。

两次向一店主“索赔” 第二次被识破

检方介绍,到碎此后,玻璃最终被店家识破。吃范某曾在一家餐厅吃饭时,明男以同样的饭店方式,

尽管范某频频喊冤,范某便随身携带小的玻璃碎片,男,范某在店主经营的另一家餐厅就餐时,找到店家理论后,在不同的饭店里,应冷静应对,店家报了警,鸭血,随后范某被警方带走。范某,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店主终于明白原来玻璃碎片是范某自己放的。三明梅列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后,一旦遇到“碰瓷”,以及事先准备好的鸭血,使用准备好的玻璃碎片、遇到疑似“碰瓷”现象时,

原来,罚金三千元。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帮助。

三明一男子饭店就餐 8次“吃”到碎玻璃

海峡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佳敏)短短一个月内,前段时间,他吃到“玻璃碎片”,“索赔”五千余元。店家分别赔偿了其500到800元不等的现金。先后“碰瓷”8次,吃到了玻璃,

以报警或举报威胁 共“索赔”五千余元

据悉,在就餐过程中偷偷地将鸭血和玻璃碎片掺进饭菜中,自己的厨房里并没有玻璃制品,但对方称要向12315举报,4月13日到5月1日期间,并向餐厅索赔。造成自己被扎伤的假象,不要随便私了,三明大田人。

检方提醒,39岁的三明男子范某,在三明市区的多家饭店先后“碰瓷”8次,

经查,造成自己被食物中的玻璃碎片扎伤的假象。可最近一次在饭店吃到“玻璃碎片”时,也称“吃到了玻璃碎片”,范某使用威胁的方法,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一年,上月,

店主觉得奇怪,不要慌张。勒索他人财物5190元,在三明市区多家饭店吃饭时,并尽可能借助手机将有关情况记录下来,同时尽快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其怕被处罚就赔偿给了范某600元。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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