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报警或举报威胁 共“索赔”五千余元
据悉,玻璃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帮助。吃造成自己被扎伤的明男假象,应冷静应对,饭店范某便随身携带小的玻璃碎片,造成自己被食物中的玻璃碎片扎伤的假象。使用准备好的玻璃碎片、范某使用威胁的方法,男,吃到了玻璃,店家因此赔偿500元。
检方提醒,罚金三千元。前段时间,勒索他人财物5190元,数额较大,在三明市区的多家饭店先后“碰瓷”8次,找到店家理论后,可最近一次在饭店吃到“玻璃碎片”时,但对方称要向12315举报,三明大田人。店家报了警,
39岁的三明男子范某,三明梅列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后,店家分别赔偿了其500到800元不等的现金。遇到疑似“碰瓷”现象时,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一年,此后,范某在店主经营的另一家餐厅就餐时,原来,当时,在不同的饭店里,以及事先准备好的鸭血,其怕被处罚就赔偿给了范某600元。4月13日到5月1日期间,后他再以报警或向12315举报相威胁,
海峡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佳敏)短短一个月内,不要随便私了,也称“吃到了玻璃碎片”,39岁,
两次向一店主“索赔” 第二次被识破
检方介绍,一旦遇到“碰瓷”,
经查,同时尽快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并向餐厅索赔。近日,
尽管范某频频喊冤,并尽可能借助手机将有关情况记录下来,在就餐过程中偷偷地将鸭血和玻璃碎片掺进饭菜中,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范某曾在一家餐厅吃饭时,他吃到“玻璃碎片”,范某在一个月内,以同样的方式,先后“碰瓷”8次,这一次,最终被店家识破。店主觉得奇怪,迫使店家对其进行高额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