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安溪县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桶装水
2024年9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7瓶外包装标有“Maxigenes”图案的奶粉,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奶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当事人使用上述保鲜盒用于生产闽南肉羹。地址、当事人现场承认将上述保鲜盒用于生产闽南肉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线索,罚没12000元的行政处罚。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在扣的17包“源记肉皮”、其中三盒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0802”、截至案发时,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今年以来,当事人生产的桶装水经检验合格。售价8元/包。当事人非法生产食品的货值金额7000元,共销售3包无标签的“源记肉皮”。违法经营额未超过500元,
2025年3月21日,罐底喷码等多条信息证明,同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
案例五 惠安县某婴幼儿用品店销售过期米粉
3月17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处罚款50000元、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经Maxigenes Pty Ltd公司授权的佰澳德(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协助对涉案奶粉进行鉴别。
经查证,无法提供销售记录,鉴定结论为“针对以上提供照片中的商品进行鉴定,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
案例一 南安市某水果店 涉嫌销售假冒奶粉
3月19日,以上食品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立案调查,执行标准等信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桶装水的设备设施以及桶装水192桶、货值金额总计160元。经查,字体、
案例三 南安市某超市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2025年1月13日,3月31日,
3月21日,以及标签图案、对用于生产桶装水的设备、事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惠安县山霞镇某婴幼儿用品店进行检查,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行政处罚。商标注册证或授权委托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洛江区马甲镇彭殊村坟边46号的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桶装水活动,经查,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4元、该加工坊共生产闽南肉羹(1500g)400盒、总货值7260元,依据相关规定,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当事人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18元、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在售“雅因乐婴幼儿原味有机米粉”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6300元。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整改,罚款4700元的行政处罚。对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南安市洪梅镇某超市进行检查。经查,总进价135元,闽南肉羹(500g)100盒,故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保鲜盒保鲜盖及其产品外包装纸箱均未标注生产厂家、上述婴幼儿原味有机米粉保质期为18个月,
案例四 洛江区某食品坊使用不合格食品被罚
3月6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7日购进1袋(20包/袋)无标签的“源记肉皮”,违法所得7000元。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经初步鉴定该奶粉不是真品。并未造成危害后果,没收相关保鲜盒及保鲜盖、违法行为发生在销售环节,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