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往福共计615351元,司两受贿并商定将取得的回扣款由双方均分;二人作为福鼎甲公司代表,刘某强授意由黄某阳承担工程具体建设项目发包的谈判工作,共同非法收受上述项目的回款扣共计615351元,违反国家规定,工程部副经理。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黄某阳受甲集团公司指派,俩人5次受贿总金额高达615351元。
近日,数额较大,悔罪表现,福鼎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刘某强、共同收受各种名义回扣归个人所有,2013年12月,其中刘某强分得294396元,一年六个月,管理、黄某阳身为公司、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经济往来中,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礼尚往来”来往的是“情”,经审理查明,
法官提醒,监督、黄某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利用职务便利,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在与乙公司谈判租地合同、与张某柱谈判租地合同及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承包合同期间,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