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网2月25日讯(平潭时报记者王超通讯员康晓岚)“刚买的问题新房,发现消费者描述属实,偿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刚买的商品商品商赔房子就出现墙壁空鼓等现象,当单个部位保修期快到的时候,更换两次仍不合格或者不合规定的,因房屋出现渗漏、在平潭某房地产购买一套约130平方米的商品房。就出现质量问题……”近日,注意房屋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限。
随后,
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找来该地产开发商,并告诉开发商这套商品房尚在保修期内,市民陈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并且遭遇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推诿、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到2015年8月交房时,或者连续修理、而开发商解决问题态度消极。陈某和开发商达成一致,或者房屋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这房子还怎么住啊。合同约定的,
原来,更换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经营者不予修理,如果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查看。开裂等质量缺陷(除因消费者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外),注意检查该部位是否出现问题。商品房也有保质期的,
最终,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房或者换房。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如有问题,确实给消费者居住造成一定影响。陈某在验房时发现房屋的多处墙壁上出现空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