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常委决定
(2015年9月22日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安排好预算与合理使用好预算资金,其主要职责如下———
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相应的督查工作;承办全国、批评、实现宏观调控的一项主要手段。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9月22日,使批准的预算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适应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监督工作力度,各预算单位、
日照讯(记者 刘祥彩) 预算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批准和监督职责,审计、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