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2日讯(本网记者邹玒)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净裁员率计算公式调整为: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其中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为上年度1-12月因退休或死亡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根据2016年2月5日印发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厦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4%)的企业,根据上述公式,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2017年共为3.95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35亿元,
2017年3月出台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净裁员率计算方法的通知》,
据了解,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此项政策在鼓励企业稳定岗位,与2018年厦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相比,只需要把公司的数字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