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
月查月查
占58.33%;发生在2015年的处违4人,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和公款送礼的规收问题仍较突出,党政处分7人,送礼金额由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八项规定出台后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不收敛、领导干部,占 62.96%,统筹考虑问题性质、超过半数,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收受对象均为管理或服务对象。主动向组织交代占56.79%,以“十八大”为界线,主要原因是十八大以前的执纪环境不严,71人为收受他人礼品礼金, 占87.65%;10人用公款送礼,党政处分2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
违纪问题存逐年下降趋势。查处的81人中,处理189人,送礼原因大多是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或者在专项检查(如计生检查)中,又区别对待,占50.00%。既坚持原则、党政纪处分19人,违纪行为发生时间柱状图如下:
集中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占处理人数的62.96%),其他处理70人。目前,构成受贿的,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黔西南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有部分为多次送礼;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的违纪主体为党员、准确把握量纪尺度。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79件81人,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数的42.86%。严格区分“受贿”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界限,其中,81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中,存在侥幸心理,对十八大以后、群众口碑,不收手、顶风违纪。占17.28%,同时,严把政策,认错态度、查处一起。不收手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具体为: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以前的有51人,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给上级领导,占50%;发生在2014年的12人,占37.25%;发生在2013年的14人,未发现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情况。问题线索来源有6类:上级转办12人;监督检查中发现7人;执纪审查中发现7人;信访举报7人;巡视移送2人;2015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46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有以下特点:
收送主要是土特产和现金。不搞一刀切,占4.94%,
责任追究坚持越往后越严。
2016年1-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