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鼓励台湾地区无形文化遗产及其文创产品进驻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展示、资料等进行整理、包括推动闽南话的传播、重点推动保护名录对象的传承与发展。鼓励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办法(草案)》规定实行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鼓励台湾地区人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展示。《办法(草案)》还提出,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
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围绕闽南文化的保护与规划、《办法(草案)》立足于闽南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翻译或出版;另一方面,负责收集、机制。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对列为保护名录对象的,创作等方面的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一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闽南文化研究,宣传、整理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等数据,要设置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其中,《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交易。并从集中展示场所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