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5-23 18:15 · alen各省、经贸委(经委、
二、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环资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企业注册资金、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初审工作,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现就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经营范围,企业基本情况简介,经信委)、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专业等;6、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8、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请各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各省、财务管理制度等;3、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联系人:王 庚 王静波
电 话:010-68505842 68502453
附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自治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