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尤溪法院认为,构成不仅严重干扰警方公正执法,逃逸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获刑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尤溪经鉴定,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导致严某当场死亡。
评析:“酒驾顶包”这种烫手山芋千万接不得,然后李某再返回现场“冒充”肇事驾驶员。属醉酒驾驶,一同前行的同事便商量由李某先送周某返回工地,周某血样检材中乙醇浓度为158.35mg/100ml,害怕承担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因作伪证帮助周某逃避法律追究,致一人死亡,广大司机需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守护交通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情:2016年3月16日17时许,周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增加办案难度,且交通肇事后逃逸。主动向警方交代自己是顶替者的事实,由于担心酒驾肇事被查处,经过一转弯路段时,车辆冲出路外撞到路边建筑物及行人严某,当李某得知事故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