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黔黔西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义龙联勤片区民警在纳兴高速公路晴隆往兴义方向207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打着双闪的州交黑色小轿车停在桥上慢车道上,人撤离、警推
高速交警提示: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行驶至纳兴高速公路晴隆往兴义方向207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小轿车停在桥上慢车道上,执勤民警在长耳营服务区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结束返回中队的过程中,第一时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周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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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未来得及设置三角警示标志,车靠边、一组帮助驾驶人将车合力推至前方200米左右的加宽车道内,执勤民警一组进行警戒并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和安全锥筒,民警花费很大的精力和十分钟左右才将车辆推至加宽车道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及时帮助驾驶员将车辆推至前方200米左右的加宽车道内,
当日17时左右,过往的车辆多速度快,十分危险。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