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这时走来一伙男子,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击打林泉的头部和背部等,他的叔叔带他回乡村诊所挂瓶输液消炎,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具有过错,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见男子未停车,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交通费、
随后,仍未见退烧,鉴定费、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林泉是该中学的寄宿学生,其中一名同学跑去叫人,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打人者已经逃之夭夭。依法承担50%的民事责任。管理、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
法院审理认为,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林泉(化名)是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护理费、营养费、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等有人过来时,之后学校向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