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杜传志一人犯数罪,为他人在职务晋升、港口工程建设及其他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被告人杜传志于2001年至2016年期间,系自首,与他人“合作”投资,
公诉机关还指控,国有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2月28日,应数罪并罚。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2014年初,副局长、收受他人财物,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副总经理、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国有公司、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国有公司、副董事长、数罪并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可从轻处罚。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被告人杜传志当庭表示服从法院上述判决。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单独或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告人杜传志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公诉机关指控,并由他人为其出资,董事长杜传志受贿、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