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对李某所在律所提出的为帮司法建议书
沙县法院对邮政速递公司提出的司法建议
事后,被告的代理律师李某,
事件发展
李某,
作为律师,仍要求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加盖上诉期届满当日的假邮戳,律师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请!沙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
作为法律工作者,
事件处理
沙县法院认为,三明这名律师的操作让人瞠目结舌!届满日期是4月2日。
然而,还要求中国邮政速递的工作人员在其所邮寄的邮件单面盖上2018年4月2日的假邮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这里说的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遂作出了上述决定。制造在上诉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的假象,却有那么些律师知法犯法,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不料,在2018年4月3日通过中国邮政速递向沙县法院寄上诉状时,并写了悔过书。
近日,福建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
李某的悔过书
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原标题:为了帮当事人谋取利益,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造已在上诉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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