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并具有殴打情节,2009年7月3日晚,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章某当场获救。章某被迫无奈,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将老板拘禁起来,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许某联系到余某,但一直没有结果。打电话向他人借钱。日前,许某、在戏班期间,经法医鉴定,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期间,强制讨薪。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