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并取得谅解。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潘某某因放火罪,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遂作出如上判决。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近日,陈某某经济损失,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
据悉,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