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未缴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纳工伤保死亡管道清洗由此产生的险费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称,因工员工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仍获李某家属因此要求该物流公司支付李某因工死亡的保险相关待遇。李某的赔偿声明写明所有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纳工但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伤保死亡管道清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却均遭到李某拒绝。险费 李某亲属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因工员工单位多次要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仍获双方就赔偿数额争执不下,保险与公司无关,李某作出的“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声明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李某家属和该物流公司各执一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经交警部门认定其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要求物流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因工死亡待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记者 窦亚昆) 李某2013年6月到某物流公司工作,
仲裁委员会在调查中认为,其所在的物流公司也再没有提出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干脆写下了“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5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李某亲属的仲裁请求。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公司是因李某本人原因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该物流公司没有依法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与公司无关” 的声明,李某虽然出具了书面声明,
此时公司出具了李某当年写下的声明,6月人社部门认定李某系因工死亡。因此,其工亡待遇给付义务应当由该公司承担。
本案中,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适当给家属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