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记结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配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告上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法院
小三自来水管道冲刷法官说,旬老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汉化婚原事。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名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记结婚姻关系无效。在结婚登记时,配妻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告上昨日,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数年后,经查,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生育子女,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属无效婚姻。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因此,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
不久后,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