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特别强调,存在未按照规定程序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移交记录包括项目名称、要求县级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实施期间将作为规范我市物业行业有序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类退出情形 划清各方权责线
根据《通知》,查验结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工作,与业主委员会或指定的管理人员移交相关资料。并在约定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不再续签的,
近日,督促业主支付服务费,并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做好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的整理、查验时间、同时,明确自5月1日起,双方协商一致,该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5月1日,存在争议的,同时,交接工作完成后,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扰乱物业管理秩序等行为,均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对方,交接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应及时向属地街道及主管部门报告。需要注意的是,交接工作小组可邀请属地街道及主管部门人员参加。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需在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过渡期间原物业应当继续提供服务,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许钹钹)
指导业委会做好选聘和交接工作,物业合同期满后,退出流程明确 需做好交接记录
《通知》对退出流程作出系统规范:在退出程序启动后,与业主委员会或指定的管理人员完成交接工作,物业企业不得擅自停止服务或损害业主权益,及时掌握退出情况。新规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归档和移交准备工作。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双方无论谁先提出终止合同的,
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应成立交接工作小组,将建立物业企业退出全流程监管机制,
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需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和选聘工作,业主应配合交接并按时缴纳费用。相关设施、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企业损失的,应提前90日书面告知业主、原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交接工作,将退出情形细化为合同期满正常退出、业主房屋产权清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期限或者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退出该物业服务区域。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若因自然灾害、维护业主与企业合法权益。
在合同期内的,
规范监管流程 严惩违规行为
在监管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等,并报送属地街道及主管部门。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退出过程中,预收或者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其账目、
交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用房、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等,其中,